焦作市龙光影视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原焦作市电影电视机械化灯具厂)是中国最早进行影视照明设备研制生产企业。三十多年来,龙光公司致力于为各类电视演播厅(室)、电影摄影棚、舞台剧场、体育场馆等提供影视照明设备、舞台设备、座椅的研发、设计、生产、安装、调试等全方位服务。公司注册商标“龙光”牌。
“龙光”照明设备已装备中央电视台以及众多省市电视台的1000余个演播厅(室)。公司先后承担几内亚国家彩电中心、缅甸国家电视台、泥泊尔国家电视台等援建工程,并出口新加坡、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国家。
为使产品精益求精,我们不断加强质量管理与产品创新, 2001年在行业内最早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2002年公司与日本东芝公司(TOSHIBA)签署合作协议,引进东芝公司先进的照明设备技术,现已完成吸收转化工作,产品已开始返销日本。公司还在清华大学建立研发中心,联合进行技术开发。2003年联合研发成功SB-1000数字布光监控系统,通过了教育部鉴定,获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并被评为省高新技术产品。2004年12月公司又与日本东芝公司(TOSHIBA)签署制造委托协议书。
龙光公司秉承“以人为本、质量为先、真诚服务”的经营理念,倡导:“敬业、务实、高效、创新”的企业精神,以最好的技术、最可靠的品质、最快的时效、最合理的成本、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合作龙光,接触真诚!龙光公司努力构建与客户间良好的品质互馈关系,以品牌文化推动企业进步。
龙光公司将依靠一流的设备、高素质的人才、为推动我国影视照明事业的发展作出不懈努力。
法人名称: | 刘健 |
主要经营产品: | 销售纺织品、日用百货、橡胶制品、棉纱、医疗器械第一类、第二类(仅限经营不需审批的项目)、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除外)、化玻...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安装、维修、租赁:影视照明设备,舞台设备,座椅,伸缩看台,建筑装饰照明设备,电子产品(以上范围中凡涉及专项许可的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销售电缆、矿用电器,电器元件,五金,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
营业执照号码: | 410800100****** |
注册资金: | 1000 万元 |
经营期限: | 存续 |
经营模式: | 贸易型 |
主营行业: | 销售纺织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