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洪洲农化有限公司创建于2003年7月,是国家发改委、国家技术监督总局、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批准的国家农药定点原药生产企业,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2003年以节本增收环保新工艺生产2甲4氯荣获了河南省人民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 公司生产车间拥有完整先进的现代化生产设备,质检和研发中心配备精密的检测仪器,经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办公室对公司全面审查合格,颁发了石化行业质量检验机构A级认证。经过五年的发展,公司现已形成了包括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原料中间体、科研开发在内的完整工业体系,连年保持高速增长,形成强有力的综合竞争力。 诚信是洪洲农化企业文化的核心,是我们行动的第一准则,诚信的产品源于诚信的人品。凭借“诚信经营,以信取利”的经营宗旨塑造优秀的豫企风采。我们秉承“为社会创造价值、为社会承担责任”的企业使命,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产品。 品质为农,诚信为民!洪洲农化愿与您同耕耘、同成长、同分享!
张沈昌 出资金额:918万人民币元 张敬波 出资金额:102万人民币元
张沈昌 职位: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张敬波 职位:监事
法人名称: | 张沈昌 |
主要经营产品: | 污水处理絮凝剂 |
经营范围: | 农药(2甲4氯钠)生产。(凭许可证经营) |
营业执照号码: | 410782100****** |
注册资金: | 1020 万元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存续 |
经营模式: | 贸易型 |
主营行业: | 污水处理絮凝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