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可奇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镇,交通方便,运输便利,是一家专业从事安装,维修,租赁,销售,工程服务的专业一体化公司。 本公司电动吊篮是一种能够代替传统脚手架,可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并能重复使用的新型高处作业设备,已在高层建筑物的外墙涂饰、幕墙安装、维修清洗等高处作业中得到广泛应用,施工费用仅为传统脚手架的30%。
本公司为广大客户提供性能更优质的吊篮设备,更全面的售后服务。本公司可供租赁标准吊篮的载荷为500kg,630kg,800kg,1000kg,工作平台长度在1m,1.5m,2m,2.5m,3m,3.5m,4m,4.5m,5m,5.5m,6m.范围内。可根据工程需要灵活拼接。本公司可以根据客户需要或建筑物外形提供多种非标准型吊篮,并可根据客户要求,免费提供架设方案,并派遣工作人员常驻施工现场。提供工程进场及工程竣工的全方位跟踪服务,吊篮租赁业务价格合理,可根据不同的租赁数量和租赁期的长短,具体协商。并向长期使用客户倾斜。
目前我公司在重庆有500多台套左右的不同种类吊篮,供客户选择。我公司正以更科学的管理,更先进的技术,最合适的价格,最专业的服务满足每一位用户,竭力成为客户最值得信赖的帮手,竭诚欢迎各界新老客户来电或来本公司洽谈与合作。
李大可 出资金额:25万元人民币 李奇 出资金额:25万元人民币
"李大可 职位:执行董事,经理 李奇 职位:监事"
变更项目: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 更新后2014-12-22 重庆市合川区土场镇南进街 更新前 合川区土场镇南进街
法人名称: | 李大可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填写 |
经营范围: | 建筑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加工、销售:机械零配件、彩钢瓦钢结构。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杂品。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后方可经营 |
营业执照号码: | 500109000029*** |
注册资金: | 50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在营 |
经营模式: | 贸易型 |
主营行业: | 未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