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奥威有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029-87999082
基本信息

安奥威有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及销售于一体的高科技企业集团。公司致力于天然有机产品领域,主要经营:有机中草药及其提取物;有机水果蔬菜、浓缩果蔬汁、以及水果蔬菜深加工产品;有机食品添加剂、蛋白、淀粉、糖浆;有机精油等有机产品。

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公司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制订了中长期发展战略,立志成为全球有影响力的天然有机产品运营商。公司拥有一批高素质的科技专家和企业管理人才,中高级以上职称者占公司员工60%以上,优秀的人才资源确保了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可持续性。公司从业人员皆为行业资深人士,丰富的行业经验将会给您提供周到的服务。我们的宗旨是:诚信为本,开拓创新,注重团队,合作共赢。

安全、环保的有机产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是真正源于自然,营养丰富,品质极高的环保型产品,它替代了使用农药、化肥、抗生素、激素等合成物质种植出的农产品,使人类的饮食回归自然健康,给人类自身的健康和地球自然环境的安全带来了保障。发展有机产品是我们每个人的使命。因此,公司致力于有机产品的技术开发及咨询、生产加工、进出口贸易及国内贸易。

公司拥有一整套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和产品追溯体系,通过投资、联合等合作方式,利用当地资源,与有关单位合作进行国际有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产业规划、产品开发。现已在北京、黑龙江、辽宁、河南、山西、陕西、宁夏、新疆、云南、海南等10多个省市联合建立了有机中药材、有机水果及果汁、有机蔬菜、有机中草药等几十个有机产品种植、生产加工基地。基地严格按照国际良好农业标准(GAP)、食品安全卫生体系(HACCP)、标准化生产车间(GMP)等规范从事有机产品种植、生产加工,确保产品从研发、生产到销售,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过程都让客户放心。产品经ECOCERT、CERES等国际认证机构认证,认证有机产品品种多达数十种。产品除了在国内经销外,还出口到美国、德国、法国、荷兰、日本、新加坡、香港、意大利等国家,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高效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竭诚欢迎广大国内外客商来电来函咨询洽谈业务。
成开荣 出资金额:50万元 王燕 出资金额:50万元
王燕 职位:监事
变更项目:住所变更 更新后 更新前 住所 变更项目:邮政编码 更新后 更新前 710065 变更项目:电话 更新后 更新前 15991993748 变更项目:住所所在行政区划 更新后 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高山流水和城第5幢2单元16层21601室 住所 更新前 高新区 变更项目:邮政编码 更新后 更新前 710065 变更项目:电话 更新后 更新前 15991993748 变更项目:住所所在行政区划 更新后 更新前 高新区 变更项目:其他变更 更新后 更新前 姓名 变更项目:证件号码 更新后 更新前 610427197401185411 变更项目:职位 更新后 更新前 董事长兼总经理 姓名 变更项目:证件号码 更新后 更新前 610102198004090348 变更项目:职位 更新后 成开荣 姓名 更新前 监事 变更项目:证件号码 更新后 更新前 610427197401185411 变更项目:职位 更新后 更新前 董事长兼总经理 姓名 变更项目:证件号码 更新后 更新前 610102198004090348 变更项目:职位 更新后 更新前 监事

  • 公司名称:西安奥威有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2009-04-22
  • 主营产品: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设计、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站建设、电脑图文制作、通信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开...
  •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高山流水和城第5幢2单元16层21601室
西安奥威有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同城产品
工商信息
法人名称: 成开荣
主要经营产品: 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设计、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站建设、电脑图文制作、通信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开...
经营范围: 农副产品、保健用品的销售;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商品的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
营业执照号码: 610100100167***
注册资金: 1000万人民币
经营期限: 存续
经营模式: 生产+贸易型
主营行业: 计算机软件设计
公司联系方式
  • 陕西咸阳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高山流水和城第5幢2单元16层21601室
  • 029-87612289
  • 成开荣
  • 029-87999082
位置地图

西安奥威有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位置地图

西安奥威有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咸阳酷易搜的公司介绍、公司联系方式、公司地址等详细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或网络收集,其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由自西安奥威有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或提供者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