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湖野生动物养殖有限公司是经江西省林业厅批准,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经办,颁发了《江西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与《江西省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许可证》,并在南昌县工商局注册。公司成立以来,得到省林业厅、市林业局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本公司大雁养殖基地座落在风光秀丽,水源清澈,绿草茵茵的鄱阳湖畔的南昌县南新乡九联圩的范湖、程湖、建新等村。
公司的宗旨是大力发展大雁养殖业,使之成为具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大产业,为广大农民开创一条新的致富路;为社会提供绿色、保健、鲜美野味,丰富人们的生活,保护自然环境及生态平衡。公司奉行:守法经营,诚信为本。实干巧干,细致严谨。相信科学,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创造一流。
公司勇于创新,大胆探索,在全国首创大雁天然放牧,野外放养的先例。让人工驯养的大雁自由自在地活动在鄱阳湖的水、陆、空间,采食繁茂的野生植物,为大雁提供了野生状态的自然环境,极大地保持了大雁的天然野性,使大雁的飞行能力,形态外观,肉质肉味与野生大雁一致。
大雁无论是养殖场的养殖,还是宾馆、酒店试销都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因此大雁的养殖为有条件地区的农户提供了极好的养殖项目及致富机会,为经营大雁的商家提供了极大的商机。发展大雁养殖,前景十分广阔,经营大雁,商机无限,大有作为。
公司本着互利互惠、诚信的原则,为了做强做大,可联营一切有志于发展大雁养殖业的单位、农民、,下岗职工等。公司为联营户提供种源,提供养殖技术,提供销售渠道。
刘浩华 出资金额: 刘凤莲 出资金额:
刘凤莲 职位: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张智平 职位:监事
变更项目:法定代表变更 更新后证件号码:****,姓名 刘凤莲 更新前 证件号码:****,姓名 变更项目:投资人(股权)变更 更新后2014-03-24 刘凤莲,刘浩华, 更新前 张智平,刘凤莲, 变更项目:注册资本(金)变更 更新后2014-03-24 200万人民币 更新前 50万人民币
法人名称: | 刘浩华 |
主要经营产品: | 鸿雁、灰雁、豆雁、绿翅鸭、绿头鸭、斑嘴鸭、赤麻鸭驯养、零售、长途贩运(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有效期至2016年6月24日止) |
经营范围: | 鸿雁、灰雁、豆雁、绿翅鸭、绿头鸭、斑嘴鸭、赤麻鸭驯养、零售、长途贩运(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有效期至2016年6月24日止)。 |
营业执照号码: | 360121210007*** |
注册资金: | 200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在营 |
经营模式: | 贸易型 |
主营行业: | 鸿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