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13418366602
基本信息

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下设2个事业部、13个分公司、14个控股子公司,参股7个公司。子、分公司分布在上海、东莞、广州、西安、济南、青岛、淄博、威海、滨州、莱芜等省市。现有员工3200余人。

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拥有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钢结构制造特级等多项国家资质。是中国建设行业企业信用AAA级单位、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认定的建筑钢结构工程制作、安装定点企业。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是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是为更好地拓展华南区域业务而设的分公司,公司可以承接大型钢结构建筑、民用住宅、别墅设计、制作和安装、非标设备钢结构制作安装等业务。

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设有大型钢结构加工基地,现有职工500余人,地处粤港经济走廊腹地,临近港口众多,交通条件非常便利。公司已通过QES国际质量、安全、环境体系认证,拥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公司占地15万㎡,一期建筑面积5万㎡,拥有自动化数控重钢生产设备350余台套,车间最大起吊能力为40吨,设备配套齐全。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建筑工程总承包;各类工业建筑钢结构、市政桥梁钢结构、公共及民用建筑钢结构的制作安装;电力及环保等非标设备的制作加工;新型快装式钢结构产业化住宅加工、安装;进出口贸易等。经过几年的发展,公司已具有年加工、安装各类建筑钢结构3万吨,加工制作非标设备钢结构1万吨,新型快装式产业化住宅加工安装2000套的生产能力,是华南地区规模最大、品质最好、信誉最高的钢结构公司之一。公司可按国标、美标、日标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物流服务,是美国通用电气、日本三菱重工、德国西门子、法国阿尔斯通、美国布雷顿、爱尔兰JF公司等国际化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


郑功乾 出资金额:90万元 房洪媛 出资金额:210万元
王新社 职位:负责人
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 更新后 2012-02-22 王新社 更新前 刘衍敏 变更项目:具体经营项目申报 更新后 更新前 工业建筑、设备安装(特种设备除外)、民用建筑、预制构件、金属结构制安、建筑装饰装修、工业炉窑、防腐保温施工、房屋修缮(持有效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铝塑门窗安装;扎辊、新型建材、建材五金、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电产品、钢材、商品混凝土的销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变更项目:预制建筑物(活动房屋)制造 更新后 更新前 变更项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 更新后 更新前 变更项目: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 更新后 更新前 变更项目:建材、装饰材料批发 更新后 更新前 变更项目: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 更新后 更新前 变更项目:机电设备安装服务 更新后 更新前 变更项目:通用机械设备销售 更新后 更新前 变更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更新后 更新前 变更项目:房屋租赁 更新后 更新前 变更项目:五金产品批发 更新后 更新前 变更项目:金属结构制造 更新后 更新前 变更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更新后 更新前 变更项目:提供施工设备服务 更新后 更新前 变更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更新后 更新前 变更项目:钢材批发 更新后 更新前 变更项目:执照副本变更 更新后 2014-03-21 增加执照副本 更新前 0 变更项目:换照 更新后 2014-03-21 换照 更新前 换照(变更前)

  • 公司名称: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成立时间:2010-06-24
  • 主营产品:换热、制冷空调设备
  • 注册地址:广东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A塔803单元
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同城产品
工商信息
法人名称: 王新社
主要经营产品: 换热、制冷空调设备
经营范围: 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预制建筑物(活动房屋)制造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机电设备安装服务通用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房屋租赁五金产品批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提供施工设备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钢材批发
营业执照号码: 440106000******
注册资金: 0 万元万人民币
经营期限: 存续
经营模式: 政府或其他机构
主营行业: 换热
公司联系方式
  • 广东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A塔803单元
  • 020-85160859
  • 王新社
  • 13418366602
位置地图

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位置地图

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在广州酷易搜的公司介绍、公司联系方式、公司地址等详细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或网络收集,其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由自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或提供者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