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之光文化艺术交流中心主营产品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经济贸易咨询;销售工艺品。北京东方之光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坐落在美丽的北京,详细地址是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4号院内(798厂中区)24号楼二门一层二号,欢迎惠顾。
韩霞 出资金额:
法人名称: | 韩霞 |
主要经营产品: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经济贸易咨询;销售工艺品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经济贸易咨询;销售工艺品。 |
营业执照号码: | 110105012****** |
注册资金: | 0 万元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在营 |
经营模式: | 生产+贸易型 |
主营行业: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