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您选择购买我们的产品!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购销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保证产品安全,特作如下保证:
一、我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原则上按购货方规定的技术标准执行。在购货方没有规定的技术标准时,我公司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并向购货方提供产品样品,经购货方同意后向购货方提供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逐步提高。
二、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产品标准复印件。
四、供货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必要时向购货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诸如产品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
五、供货方的产品包装、注册商标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本公司坐落于中国山东省青岛市,欢迎惠顾!
林崇建 出资金额:300万元 林崇娇 出资金额:200万元
任洪峰 职位:监事 林崇建 职位: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变更项目:住所变更 更新后 青岛平度市新河镇平度路2号 住所 更新前 青岛平度市灰埠镇平度路2号
法人名称: | 林崇建 |
主要经营产品: | 异型可定做80(80--99)50(80--99)32(80--99)-1(80-99)+1(80-99) |
经营范围: | 电动清扫机、电动洒水车、电动观光车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营业执照号码: | 370283230020*** |
注册资金: | 500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在营 |
经营模式: | 生产型 |
主营行业: | 异型可定做80(80--99)50(80--99)32(80--99)-1(80-99)+1(80-99) |